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前城区内楼宇亮化工作的通知
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前城区内楼宇亮化工作的
通 知
为了美化环境,提升品位,以崭新的面貌迎接2016年春节,经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单位原有的楼宇亮化工程进行改造和维修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楼宇亮化维修改造工程领导小组,由副县长何文龙担任组长,副调研员谭迪平任副组长,县政府办工会主席郭建林任办公室主任。县政府办、城管局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规划局、财政局、审计局、督查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,办公室设在城管局路灯照明处。
二、楼宇亮化维修改造工程分公共部分和各单位自行维修两大部分。公共部分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,各单位自行维修的由本单位组织人员、经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。
三、城管局路灯照明处负责整个维修工程的技术指导,督查局负责整个工作的任务督查跟进。
四、公共部分的维修,由城管局督促茶陵中节能晶和有限公司进行维修,财政局、审计局参与验收。
五、各单位自行维修的必须保证在2016年2月1日前全部亮灯;公共部分由城管局尽快组织实施,并保证在2016年2月1日前全部亮灯。
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1月13日